关于做好国有资产变动调整的通知 |
发布人:白爱东 发布时间:2022-11-30 动态浏览次数:287 |
各单位及相关教职工: 由于学校人员变动(含岗位调整、离职、退休等),部分国有资产使用(管理)部门、使用人、存放地点等发生了变化。按照《江西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暂行办法》(赣财资〔2017〕15号),《东华理工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(修订)》(校政字〔2018〕137号)规定,凡涉及国有资产使用变动的情况,应及时做好资产交接及使用人变动调整工作,做到账实相符、账人相符。请有关单位及相关教职工按以下要求办理: 1.单位内部资产移交。当单位内部的资产使用人、保管人员、存放地点等发生变化时,单位资产管理员或资产领用人及时在“资产综合管理系统”中做好使用人调整(变动申请→使用人调整→接收人接收确认→部门资产管理员审核)。 2.不同单位之间资产移交。不同单位之间资产移交时,单位资产管理员或资产领用人及时在“资产综合管理系统”中做好校内调拨(变动申请→校内调拨→接收人接收确认→调出单位资产管理员审核→调入单位资产管理员审核→校管理员审核)。 3.校内工作单位有变动的人员,在原单位资产交接完毕后,及时由原单位资产管理员邮件报送人员变动手续。如,张××老师(原单位名称),资产已交接并在“资产综合管理系统”变更完毕,现申请校管理员审核并变更人员至新单位(单位名称)。 请各单位及相关教职工在12月20日前办理好资产变动调整手续,确保资产有序管理。 联系人:姚老师 邮箱:201860071@ecut.edu.cn 联系电话:0791-83898636。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11月30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