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部门概况 |
发布人:白爱东 发布时间:2016-09-13 动态浏览次数:555 |
一、主要职能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是在校党委和校行政领导下,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、土地与公用房屋管理、实验室安全管理、仪器设备与维修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。主要职责包括: 1.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,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,制定和完善学校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并督促执行。 2.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,国有资产报表报告的编制与报送,固定资产处置事项的报批报备等工作。 3.负责学校公用房屋与土地的管理,包括公用房屋整体分配、调整及经营性房地产的监管。 4.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,危险化学品报备审批及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。 5.负责学校公共设备购置论证、公共设备及教学科研设备的维修管理、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。 6.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二、机构编制和岗位设置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总编制数为12名。领导岗位设置为:设处长岗位1人,副处长岗位1人,综合管理科1人,国有资产管理一科2人,国有资产管理二科1人,房地产管理一科、二科各1人,实验室安全管理科2人,仪器设备管理与维修科2人。 三、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1.处长办公室 行政楼202室,0791-83897257 2.副处长办公室 行政楼204室,0791-83897425 3.综合管理科 行政楼208室,0791-83897671 4.国有资产管理一科 行政楼208室,0791-83897427 5.国有资产管理二科 抚州办公楼140室,0794-8258857 6.房地产管理一科 行政楼208室,0791-83897671 7.房地产管理二科 抚州办公楼140室,0794-8258857 8.实验室安全管理科 行政楼206室,0791-83898636 9.仪器设备管理与维修科 行政楼204、206室,0791-83898636 |